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?

关于离婚诉讼受理之后多久开庭,法律并无明文规定,一般在准备开庭三天前会通知当事人开庭。但是对审理是有期限的。一般来说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,一般必须要在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。特殊情况,可以申请延长审期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,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
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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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诉讼受理之后多久开庭,法律并无明文规定,一般在准备开庭三天前会通知当事人开庭。但是对审理是有期限的。一般来说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审理程序审理的,一般必须要在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。特殊情况,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。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,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
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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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,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。在实践中,一般是一个月内开庭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: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
由此,当事人起诉离婚后,如果适用简易程序,必然在三个月内开庭;适用普通程序,在六个月内开庭均不违法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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